包装设计艺术学院
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度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通知
为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促进学生在德、智、体、美方面全面发展,根据省财政厅、教育厅文件规定,现就我院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度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评审小组
成立由分管学生工作的书记或副书记任组长、年级辅导员、班主任、学生代表等为成员的学院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小组。
二、评选依据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选请各学院严格按2018年9月版《学生手册》中的《湖南工业大学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办法》(试行)规定组织进行评选。
三、申请条件
(1)全日制在校在籍的本、专科生中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品学兼优的学生,不包括2018年入学的专升本学生、本专科新生、2017和2018级预科生。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法律和社会公德,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无受处分记录;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学习努力刻苦,学习成绩优异,上一学年的学业成绩均不得出现不及格科目,学年综合测评分排名专业年级第一,且原则上上学年智育成绩排名专业年级前三名(注:15、16级产品设计专业分为包装和产品两个方向)。在省级以上(含省级)竞赛中获奖或获得国家专利者,学习成绩可适当放宽(需提供详细的证明材料)。
(6)大学期间至少获得一项以上校级荣誉;
(7)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各项社会实践活动,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四、评选过程
1、由符合条件的同学向学院提出申请;
2、申请者需准备3分钟以内竞选演讲;
3、由学工办以及包设学院奖助学金及评优评先评议小组组织进行评审,一共推选四名学生参加学校国家奖学金的评审。
5、其他未尽事宜,由学工办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
五、时间安排
1、9月14日前提交手写个人优秀事迹材料(统一用工大信纸),交到包设楼206学工办;
2、9月15日下午1点30分在包设楼218进行竞选。同时带上获奖证书原件。
六、公示结果
评选结果将在学院公告栏、学院网站公示7天,接受师生共同监督。
包装设计艺术学院学工办
2018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