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受理2012年度上半年教育厅项目中期检查及结题的通知
时间:2012-6-7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2010年第二次修订)的规定,学校在6月份集中受理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社科类)的中期检查及结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期检查及结题范围(社科类)
1、中期检查范围:研究期限过半的重点、优秀青年项目;
2、结题范围:2012年研究年限到期的项目;2012年初申请延期结题的项目;其它年份的逾期未结题项目;以前申请结题未通过的项目;未到研究年限但已完成研究任务的项目(自愿申请结题)。
二、材料报送要求
1、中期检查的项目:需提交“中期检查报告”3份及对应电子文档;
2、结题的项目:一般项目需提交“结题报告、研究报告、相关成果复印件”3份及对应的电子文档;重点、优秀青年项目需提交以上材料4份;另请带成果原件到科技处审核;
3、结题材料需组织同行专家评价验收并填写验收意见。“研究报告”主要包括研究背景、已有研究综述、研究方法与步骤、研究的主要内容、研究结论与成果、参考文献等内容;
4、结题材料请按结题报告、研究报告、附件材料的顺序A4装订成册,且附件顺序要与报告中所列成果的顺序一致;附件成果中的中文及英文标注必须用颜色笔标出,未标注的成果不得列入。附件中的论文除有重大影响的附全文外,其余的只要附刊物的封面、目录页、论文首页和标注页;
5、请于6月20日前同“中期检查及结题项目汇总表”一起报送至214办公室,并发送“汇总表、中期检查、结题材料”的电子文档到kyb007@126.com,过期不予受理。
三、特别提醒
请年初申请延期结题的项目负责人,此次一定要结题,否则将撤消研究项目。
学科建设与科研管理办公室
2012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