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装设计艺术学院关于外出写生的若干管理条例
时间:2016-5-1
第一条 教师的职责
1、以身作责,严守各项法律与法规,尊重各地风俗及民族习俗。为人师表,对学生一视同仁,严格要求;
2、认真、细致地布置写生过程中的相关事宜,与学生签订责任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如有不能解决的,尽快上报艺术学院;
3、应明确本课程的要求,严格按教学大纲上课,真正做到让学生出有所值,学有提高。
第二条 对学生的要求
1、严守校纪、校规,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尊重实习地的风俗习惯及民族习俗;
2、一切行动听指导老师指挥,未经允许不得离开集体独自活动,也不得更改写生场所,如有违规违纪行为,指导老师可做出处理决定,待返校后上报学院批示;
3、写生时间内不得干与课程无关的事,如打牌、下棋或聊天等。认真学习,按指导教师的要求进行写生;
4、写生期间业余时间,不得进入不健康娱乐场所,聚众闹事,不做任何有辱国格人格的事或有损艺术学院形象的事,不得下河游泳、划船、骑马等;
5、出门在外,注意安全和身体健康,合理安排自己的起居饮食;
6、以上各项纪律,如有违反者,自己全部承担相应后果,学校还将做出严厉处理。
第三条 实习地点的具体安排
为了便于管理及写生,我们拟定以下几条实习路线,以供选择:
1、黄山;
2、张家界;
3、庐山;
4、安徽西递;
5、湖南南山牧场等地;
6、炎陵、茶陵、攸县;
7、以上地点之外的地方,必须报请艺术学院批允。
第四条 允许不外出写生学生的条件
1、鉴于有实际困难不能外出写生的学生,必须本人开具证明及报告,报请班主任批准,由学工组统一核实、汇总,由学院统一决定;
2、原则上只考虑有病学生及特困生;
3、凡开具假证明,假报生病或家庭困难的,一经查处,取消该课程的成绩,且作出相应的处分。
第五条 对因故经批准不外出写生学生的规定:
1、在本地选择相应地点按指导老师要求,及时完成课程作业量;
2、严格要求自己,不得离开学校或本市,注意安全,否则一切后果自负,且学校将作出相应处理。
第六条 对未经批准不外出写生学生的处理意见
1、取消本课程的成绩;
2、取消评先、评优资格;
3、参照《学海航标》相关条例执行。
第七条 以上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包装设计艺术学院
2005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