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教学管理,我院聘用了部分临时工(学校统管),现对临时工做如下规定:
1、必须履行自己岗位的职责,服从分配,严格执行学校和艺术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尽心尽力地完成本职工作。
2、如合同期满或要求离岗者,必须提前一个月向主管部门领导提出书面申请,否则,停发最后一个月的津贴。
3、年终考核合格者,发放艺术学院平均奖的50%,并享受节假日的福利待遇。
4、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湖南工业大学包装设计艺术学院
2006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