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工业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工作实施办法
时间:2017-10-16
为了规范学生违纪处分工作程序,保障学生权利,维护学校秩序,确保学生违纪处分工作的严格规范开展,特制订本办法。
一、违纪处分类别
本办法中的学生违纪处分,是指学校依据国家和学校的有关规定对违纪学生所实施的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开除学籍处分。
二、违纪处分材料
1.材料的种类:必须包括两类材料,既要有事实材料,也要有程序材料。
2.材料的格式:在执行过程中逐一记载、形成程序材料,符合格式文本的基本要求。
3.材料的载体:口头、书面、声像、图片等各类信息载体,均可作为处理依据,但均须用书面形式加以记载和说明。
三、处分学生的具体程序规定
2017年9月1日之后所有违纪处分的程序和内容均按照《学生手册(2017版)》执行。
(一)具体程序及工作内容
1.调查程序
工作内容:调查核实违纪事实、收集证据和形成调查记录材料(附件2)。
2.谈话程序
工作内容:对学生进行教育,听取学生的陈述与申辩,考察学生认错态度,并形成谈话记录。
3.调查单位提出初步处理意见程序
工作内容:由学生所在学院或学生工作部(处)进行研究,提出初步处理意见。
4.职能部门审核程序
工作内容:学生工作处(部)审核学院提交的处理意见。
5.告知、陈述(申辩)程序
工作内容:必须明确向违纪学生或其代理人告知:这是学校在履行告知和听取陈述(申辩)程序,并形成告知、陈述(申辩)记录(附件3)。学生以口头或书面形式进行陈述与申辩的,均应如实记载或收存。相关告知、陈述(申辩)记录、学生提交的陈述与申辩材料,参与人员均应在文件上签字,如学生或其代理人拒绝签字,告知人(两人或两人以上)注明相关情况并签名。
6.调查单位提出正式处理意见程序
工作内容:院务会根据认定违纪事实,作出正式处分(处理)意见(附件4)。
7.复核程序
学生工作部(处)对拟处分学生提出的事实、理由和依据进行复核。
8.审批程序
工作内容:决定、批准对学生适用的具体处分种类,形成正式处分的决定(附件5)。
处分审批权限划分:
(1)由校长办公会议审批开除学籍处分决定;
(2)由分管校领导审批留校察看及以下的处分。
9.送达程序
工作内容:所有处分的必要程序,将处理决定送达学生或其代理人,并填写好《送达记录表》(附件6),完成签收记录;
送达方式:直接送达、留置送达、邮寄送达、公告送达。
10.执行程序
工作内容:执行生效的学生处理决定。
11.备案程序
工作内容:开除学籍的违纪处分决定书由相关部门报送湖南省教育厅备案。
四、处分文件留存和转发
1.学校下达处分文件共计6份;
2.学生工作(部)处留存2份(1份由教育与日常管理科留存,1份由档案室存入学生档案),转发教务处办公室2份,转发二级学院学工办2份;
3.二级学院学工办留存1份,送达学生本人1份。
五、处分的解除
1.解除处分的范围: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
2.申请解除的条件:详见《学生手册(2017版)》中相应条例。
3.申请解除的程序:
(1)要求解除(撤销)处分的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先向所在学院提交书面申请和思想汇报,填写《湖南工业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解除申请表》(附件8),并附原处分决定文件的复印件、反映本人有突出表现的相关材料等,交至其所在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
(2)学生所在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辅导员、班主任、班级学生代表进行民主评议,提出是否解除处分的初步意见,报学院研究,作出是否解除处分的具体意见;
(3)学生所在学院将解除处分的具体意见报学生工作部(处),由学生工作部(处)统一收集,履行发文程序。
4.申请解除的依据:
(1)2017年9月1日前下文的处分文件参照学生所在年级入学时颁布的《学生手册》中的处分解除条例;
(2)2017年9月1日之后下文的处分文件参照《学生手册(2017版)》中的处分解除条例。
六、注意事项
1.调查笔录应当有两名或者两名以上的调查人员进行;
2.被调查人拒绝签名时,调查人员应当在调查笔录上注明有关情况,并签名或盖章;
3.处分建议(决定)书要注明处分的期限;
4.对2017年9月1日前下文的处分进行解除在毕业离校前三个月开始受理,对2017年9月1日及其之后下文的处分进行解除在处分到期前一个月开始受理;
5.关于开除学籍处分和退学处理的说明:
(1)累计旷课达到50课时以上且前期已给予留校察看或以下处分的情况,依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五十一条、《湖南工业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第二十六条给予开除学籍处分,发“学工字”文;
(2)未经批准连续两周未参加教学活动,前期未给予留校察看或以下处分的情况,依据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三十条、《湖南工业大学学生管理规定》第三十条予以退学处理,发“教字”文。
七、本规程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
1.湖南工业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工作流程图
2.湖南工业大学学生违纪违规情况调查记录表
3.湖南工业大学学生处理事项告知、陈述(申辩)记录表
4.学生违纪处分建议(式样)
5.学生违纪处分决定(式样)
6.湖南工业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决定书送达记录表
7.湖南工业大学学生处分、处理事项谈话记录(提纲)
8.湖南工业大学学生解除违纪处分申请表
湖南工业大学学生工作部(处)
2017年10月16日
附件1
湖南工业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工作流程图
详见湖南工业大学学生处文件《湖南工业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工作实施办法》
附件2(正面)
湖南工业大学学生违纪违规情况调查记录表
事件 | |
时间 | | 调查人 | 姓名 | 所属部门及职务 |
地点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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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调 查人 | 姓名 | 专业、年级(学号)或所属部门及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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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调查人事实陈述一(可另附书面材料): 签字: |
被调查人事实陈述二(可另附书面材料): 签字: |
附件2(背面)
调查人对事实的初步认定: |
被调查人签字: | 调查人签字: |
签字时间: | 签字时间: |
调查人对违纪学生相关制度及权利告知内容: |
学生签字: | 调查人签字: |
签字时间: | 签字时间: |
说明:1、调查人必须是调查单位的工作人员; 2、调查人员签字必须是2人或2人以上,被调查人拒绝签名时,调查人员应注明相关情况,并签名或盖章; 3、被调查人系违纪事件中相关人员,包括教师、职工、学生等。如相关人员众多,可照此格式另行制表记载; 4、该表格采取双面打印。 |
附件3(正面)
湖南工业大学学生处理事项告知、陈述(申辩)记录表
告知事项 | 拟作处理依据的事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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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作处理依据的规章制度(填写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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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生权利的告知 |
学校依法保障学生的陈述申辩权与申诉权。根据教育部及湖南工业大学的有关学生管理规定,学校在对学生作出处分决定前,学生有权以口头或书面方式进行陈述和申辩;学生对处理决定由异议的,可以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我校的《湖南工业大学学生申诉处理暂行规定》中的相关规定提出书面申诉。 签 名: 时间: 年 月 日 |
学生陈述与申辩意见(可另附书面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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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知时间 | | 告知地点 | |
告知人 | 姓名 | 所属单位及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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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知学生 | 姓名 | 所在学院、专业、年级、学号及所任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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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说明:1.本表适应于学生告知、程序(申辩)程序,1人1页,附学生书面材料备查; 2.事实、规章制度,请告知人手写填入;学生陈述与申辩意见栏,请被告知 学生亲笔填写; 3.告知人、被告知学生两栏,请告知人、被告知学生亲笔填写。 |
附件3(背面)
学生的补充陈述与申辩意见(第1次) |
陈述与申辩方式:1、口头(即在此栏择要记载);2、书面(注明页数)。(以下同)内容: 受理人签名: ,学生签名: ,时间: 年 月 日 |
学生的补充陈述与申辩意见(第2次) |
陈述与申辩方式:1、口头;2、书面。 受理人签名: ,学生签名: ,时间: 年 月 日 |
学生的补充陈述与申辩意见(第3次) |
陈述与申辩方式:1、口头;2、书面。 受理人签名: ,学生签名: ,时间: 年 月 日 |
附件4
关于××同学违纪处分的建议(式样)
违纪原因及过程: ×××,男(女),××××年××月出生,××省 ×××市(县)人,我校××××××学院××××××班学生,学号××××××。 经查,该生×××××××××(简述违纪行为及过程)××××××。该生行为违反了学校有关规定,在广大同学中产生了不好的影响。 |
违纪学生处分建议: 为严肃校纪校规,教育其本人和广大学生,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条、我校《湖南工业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第××条的规定,经研究,拟决定给予×××同学×××处分,处分期限××月。 学院分管学生工作领导签字(公章): 年 月 日 |
学生处教育与日常管理科意见: 年 月 日 |
学生处领导意见: 年 月 日 |
附件5
关于给予XX同学XX处分的决定(式样)
湖工大 字第 号
(受处分学生基本情况)
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所在学院、年级、专业、班级、学号等基本信息。
(处理事实)
简要叙述经调查认定的事实。
示例:
经查,该生于××××年××月××日下午的××课程考试中,代替同学××参加考试。此行为违反了学校有关规定,在广大同学中产生了不好的影响。
(处分理由及依据)
要援引教育部和学校的相关规定。
示例:
为严肃校纪校规,教育其本人和广大同学,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条、我校《湖南工业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第××条的规定。
(处分决定)
经研究决定给予××同学××处分,处分期限××个月。
被处分学生对以上处分决定若有异议,可以收到本处理决定书之后10日内按照教育部、湖南工业大学的相关规定向湖南工业大学申诉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申诉处理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学校监察处,电话:0731-22183090。
湖南工业大学
××××年××月××日
附件6
湖南工业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决定书送达记录表
权利提示: 学生对本违纪处分决定书有异议的,在接到本决定后10日内,可以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湖南工业大学《湖南工业大学学生申诉处理暂行规定》中的相关规定向湖南工业大学申诉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申诉处理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学校监察处,电话:0731-22183090。 |
送达的文件 | 发文字号 | |
发文日期 | |
文件名称 | |
送达记录 |
送达方式 | ( )直接送达;( )邮寄送达;( )公告送达; ( )电话通知;( )留置送达;( )其他方式。 (注:请选择其中一项划勾,“其他方式”请注明具体方式) 其他方式为: |
执行送达的单位 | 执行送达的时间 | 送达执行人签名 |
| 年 月 日 | |
受送达人(签字): ;受送达时间: 年 月 日 |
送达见证人(签字): ,时间: 年 月 日 |
填写说明: 1.每人1页,由送达执行人将此记录交回学生处理决定经办单位存档。 2.原则上,各送达执行单位应将处理决定直接送达学生本人签收;无法直接送达学生本人签收的特殊情况下,可以采取其他送达方式,学生的近亲属或其委托的人员也可以代为接收。 3.受送达人拒绝接收或拒绝签字的,即时须邀请2名无利害关系的人员为送达见证人,选择相应的送达方式并请送达见证人签名。 4.采取直接送达之外的其他方式送达学生处理决定时,本记录须同时附加单独打印的相应的挂号邮件回执、公告原件,以及委托、留置或以其他方式完成送达的情况说明,并请2名无利害关系的人员为见证人在该项记录、说明材料上签名见证。 |
附件7
湖南工业大学学生处分、处理事项谈话记录
(提 纲)
一、书写要求
由负责谈话工作的学院、部、相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直接记载,采用A4规格的纸张,字迹工整清晰,要易于辨认。
二、名称
可以称为“谈话记录(第×次)”或“与学生×××谈话记录(第×次)”,一定要记明次数。
三、谈话要点
(一)对学生进行人文关怀,做好思想教育工作;
(二)再次核对事实经过;
(三)再次听取学生的陈述与申辩意见;
(四)再次告知学生所享有的权利,包括陈述与申辩权、申诉权等等。
以上要点为本记录的必备要素,仅供参考,其记载的顺序、方式可以由谈话人自行掌握,并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并加以记载。
四、签名与日期
记录上,应由谈话人、学生亲笔签名,注明日期;如系多页,应请学生逐页签名,注明“共×页第×页”及形式日期。
附件8
湖南工业大学学生解除违纪处分申请表
学院 专业 班级 时间
姓 名 | | 性 别 | | 学 号 | |
违纪事实 | |
处分决定 种类 | | 处分决定时间 | |
考察期限 | | 联系方式 | |
申请理由 | |
班级民主评议情况 | |
班级综合排名 | — 学年第 学期平均成绩为 分,班级排名 ; — 学年第 学期平均成绩为 分,班级排名 ; 平均成绩进步 分,班级排名进步 名。 |
辅导员 意见 | |
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意见 | |
学生工作部(处) 意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