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为确保正常教学秩序,保持教学区域干净整洁,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文明行为习惯,经研究决定:从2016年12月5日起,禁止学生携带早餐进入教学楼、实验楼、图书馆等教学区域。
学校相关部门将组织不定期检查,对不遵守规定,且经教育不改者,将严格按照学校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请全体同学自觉遵守,从自己做起,从现在做起,为共建和谐工大、美丽工大贡献力量。
教务处 学生处
2016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