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装设计艺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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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装设计艺术学院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

本科校级学生奖学金及评先评优工作的通知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鼓舞和激励广大学生勤奋学习,促进争先创优活动的广泛开展,根据工作安排,2018-2019学年本科校级学生奖学金及评优评先工作即将开展,各项工作将严格遵照2019年8月版《学生手册》执行,我院将认真总结2018-2019学年学生工作的成果,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做好此次评选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机构

成立本年度校级奖学金及学生评先评优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文利民

成     员:       马胜亮、刘晓林、余涵、高晴、李静、吴淑芳、陈立欣、谭珊琦、各班班主任代表以及学生代表(即包装设计艺术学院综合测评、奖助学金以及评优评先评议小组学生代表成员)

二、奖项设置

1、个人奖项:

(1)特、一、二、三等奖学金   (2)三好学生标兵  

(3)三好学生                 (4)优秀学生干部  

(5)优秀寝室长               (6)单项奖学金

2、集体奖项:

(1)先进班级                 (2)文明寝室      

特别说明:三好学生与三好学生标兵原则上不得重评。

包装设计艺术学院2018-2019学年本科校级学生奖学金及评先评优名额分配

年级

专业

人数

特等奖学金

一等奖学金

二等奖学金

三等奖学金

三好学生

三好学生标兵

优秀学生干部

优秀寝室长

优秀寝室

先进班级

个人单项

2016级

产品/包装

127

1

1

6

15

40

4

18

6

6

1

无名额限制

产品

31

1

1

4

环艺

92

1

4

11

数媒

68

1

3

8

服装

51

1

2

6

艺学

52

1

2

6

动画

59

1

3

7

视传

49

1

2

6

2017级

包装

127

1

1

6

15

42

4

19

6

6

1

产品

67

1

3

8

环艺

89

1

4

10

数媒

63

1

3

7

服装

48

1

2

5

艺学

46

1

2

5

动画

49

1

2

6

视传

62

1

3

7

2018级

包装

163

1

1

8

19

44

5

20

7

7

1

产品

63

1

3

7

环艺

97

1

5

10

数媒

53

1

3

5

服装

42

1

2

5

艺学

48

1

2

5

动画

28

1

1

3

视传

59

1

3

7

陶艺

19

1

1

2

院系团学会

 

 

 

 

 

 

 

 

9

 

 

 

 

合计

 

1652

 

25

76

189

126

13

66

19

19

3

 

 

 

 

 

 

 

 

 

 

 

 

 

 

 

说明:1、特等奖学金根据2019年8月版《学生手册》规定,各年级上报一个,若符合条件者超过1人,学院将组织差额评审;若符合条件者刚好1人,则直接上报学校进行评议;若未有符合条件者,学院不再申报。2、个人单项奖,无名额限制,符合条件均可申报,申报条件请参照2019年8月版《学生手册》P193页。3、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寝室长、先进班级请各年级将名额分配到班级,并上报学院评议小组。4、原则上评议为优秀寝室的直接评议为优秀寝室长。

 

三、参选、推荐范围和对象

1、进修生、委培生、2018年预科生、因学籍异动(休学、退学、入伍等)在奖项评选、公示期内不在校的不得参评;

2、参评对象为湖南工业大学2016-2018级4年制在校在籍本科生、2015级5年制在校在籍本科生、2017-2018级在校在籍专科生(不包括第1条的学生);

3、2018-2019学年内任职的校、院级学生会干部、各班班委会干部及各学生社团负责干部等(不包括第1条的学生);

4、个人单项奖参评学生必须为2018-2019学年在校在籍的本专科生(不包括第1条的学生)。四、评选、推荐标准

详见2019年8月版《学生手册》之《湖南工业大学校级学生奖学金及评先评优实施办法》。2018—2019学年校级奖学金智育成绩评定参考标准:

特等奖学金:单科成绩不低于85分,平均成绩90分以上;

一等奖学金:单科成绩不低于60分,平均成绩60分以上;

二等奖学金:单科成绩不低于60分,平均成绩60分以上;

三等奖学金:单科成绩不低于60分,平均成绩60分以上。

五、评选、推荐步骤

评选、推荐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动员、自评与专业年级考评阶段

1、各专业年级须成立以年级辅导员为组长,以各班主任和学生代表为(学生代表名单应公示)组员的校级奖学金及评优评先评议小组;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寝室长、先进班级请各年级评议小组将名额分配到班级,并上报学院评议小组。

2、各班级、各年级必须召开动员大会,传达评比目的和要求,布置学生开展学年德、智、体综合测评以及个人年度总结与鉴定。

3、年级评议小组成员对所有符合条件学生的相关条件和情况进行民主评议,将评议结果反馈给所有有符合条件的学生,同时将评议结果在年级专业内予以公示;组织学生填好《湖南工业大学学生学年鉴定及综合素质测评表》和《先进个人登记表》;将名单上报学院评议小组。

4、校级奖学金具体评选办法如下:

① 校级奖学金必须达到学校规定的平均分和单科成绩要求,在成绩符合要求的情况下,个人综合测评分得分较高的学生优先;

② 二等校级奖学金的名额必须优先给予符合一等校级奖学金成绩要求,个人综合测评分得分较低,未能评选上一等校级奖学金的学生,剩下的名额再根据二等校级奖学金的成绩要求展开评选。以此类推;

③ 2018-2019学年有处分的学生不能参评(个人单项奖除外);

④ 2018-2019学年教务系统显示有任何补考、挂科记录的均不能参评。

5、符合个人单项奖申请条件的学生(详情见2019年8月版《学生手册》P193页)本人携带获奖证书或相关材料的原件和两份复印件于10月28日之前交到包设楼206办公室。

6、请申请先进班级和优秀寝室的学生将申请材料及时提交给年级评议小组,年级评议小组将组织差额评审。

    各班级请于10月28日前将附件一和附件二上交给年级评议小组(由年级辅导员代收)

第二阶段:学院初评与申报阶段

学院评议小组应按照学生手册规定严格审核各年级上报的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后报学生工作部(处)。

第三阶段:审批、表彰阶段

由学生工作部(处)资助中心审核后,报校级奖学金及学生评先评优工作领导小组审批,经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发文对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进行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奖品,个人获奖材料将归档。

六、工作要求

1、为保证校级学生奖学金及评优评先评选质量,真正树立典型,各专业年级须成立以年级辅导员为组长,以各班主任和学生代表为(学生代表名单应公示)组员的校级奖学金及评优评先评议小组,组织本专业年级评议小组成员对所有提出申请学生的相关条件和情况进行民主评议,将评议结果反馈给所有提出申请的学生,同时将评议结果在年级专业内予以公示。学院校级学生奖学金及评优评先评审工作小组,负责对各专业年级推荐上来的名单进行审核,将审核通过的名单在学院范围内予以公示。

2、学院不得以任何名义截留名额,所有名额分配的比例都必须与实际学生数比例相符,且名额分配情况必须在全院范围予以公开。评选过程中应杜绝直接指定的现象,对在评优评先工作中有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取消其评奖资格,扣除涉事学院下学年的奖励指标,并对涉事人员公开批评,直至行政纪律处分,对事后才查出的作假行为,追回其所颁发的奖金和荣誉证书,并追究相应责任。

3、因评优评先把关不严导致上报的评优名单有不符合评优条件者,学校将严格查处,并取消评优资格,且不得增补替代。

4、转专业学生参评校级奖学金及评优评先的特别说明:转专业学生分为学院内转专业学生和跨学院转专业学生。学生上学年两个学期就读专业不同的,无论是学院内转专业还是跨学院转专业,因专业不同,成绩不具可比性,原则上不予参评;若上学年全年均就读原专业的,且属于学院内转专业的学生,在现学院参评;若上学年全年均就读原专业,且属跨学院转专业的,学生到原学院(转专业前所在学院)参评,学院不得以学生已离开此学院为由不让学生参评。

5、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各学院在初评推荐名单申报前必须进行公示,征求意见,接受监督。

 

包装设计艺术学院

  2019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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