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装设计艺术学院2021年秋季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
为更好地把教育和管理结合起来,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四有人才,现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将我院2021年秋季学生综合测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机构
1.成立本年度学院综合素质测评委员会,测评小组办公室设在包装设计艺术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组长:蔡海燕
副组长:马胜亮、余涵
成员:刘晓林、高晴、李静、吴淑芳、陈立欣、刘治秀、李哲、粟予珊
学生代表: 李兴旺、陈芳林、李蛟峰、蒋名兴
联系电话:0731-22183956
2.以班级为单位组织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测评小组由辅导员、班主任、班长、团支书和学生代表共7人组成。由测评小组共同负责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
二、综合素质测评计分方法
1.综合测评内容包括德育素质、智育素质和创新与实践能力三个方面,各项满分为100分,总分为300分。
2.学年综合测评分=学年德育素质分*20%+学年智育素质分*60%+学年创新与实践能力分*20%。
三、综合素质测评评分细则
(一)德育素质测评标准
1.依据2020年《学生手册》中的《湖南工业大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试行)》第二章具体细则第八条德育素质分参评标准进行评分;
2.减分项有异议的,请联系辅导员老师,最终以辅导员核实或签字为准
(二)智育素质测评标准
依据2020年《学生手册》中的《湖南工业大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试行)》第二章具体细则第九条智育素质分参评标准(含体育课成绩)进行评分:
1、总分=Σ[考试(考查)成绩╳该课程学分]÷Σ学分
2、考察科目折合百分制对照表,成绩单已经自行核算,不需要再自行计算,以成绩单为准;
考察科目 |
优 |
良 |
中 |
及格 |
不及格 |
对应分数 |
90 |
80 |
70 |
60 |
50 |
(三)创新与实践能力测评标准
1.依据2020年《学生手册》中的《湖南工业大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试行)》第二章具体细则第十条创新与实践能力分参评标准进行评分;
2.创新与实践能力分基础分为30分,总分为100分。主要考察学生在学术科技、社会工作、文学艺术创作与宣传报道、文体竞赛、美育、劳育以及参加其它社会实践活动的情况。
3.其他加分
(1)参加就业招聘工作的工作人员加0.5分,毕业生就业电子简历未完成扣2分。
(2)高峰论坛工作人员加0.5分。
(3)包设学院建党100周年户外活动工作人员加0.5分。
(4)读书月“交换阅读”活动参与者及工作人员每人加0.5分。
(5)参加2021年暑期大学生“三下乡”活动者加1分,获得省级先进个人按省级另算。
(6)职业生涯规划大赛,获奖按证书加分。
(7)“蒙面歌王”校园十大歌手海选活动进入决赛者及工作人员每人加0.5分。
(8)包装设计艺术学院辅导员助理经考评合格后每人加1分,请负责辅导员签字确认。
(9)代表学校参加篮球比赛每人加0.5分;校、院“新生杯篮球比赛”前三名的球队每人加1分。
(10)包设学院2020年秋季奖助学金评议小组委员会全程参与成员(以考核名单为准)每人加1分。
(11)2020级新生班助每人加1分。
(12)2020年运动会工作人员加0.5分,获奖按证书加分。
(13)2020年“青马工程”培训班学员加0.5分,“青马在线”课程培训班学员加0.5分。
(14)“建党100周年”诗词朗诵比赛获奖按证书加0.5分。
(15)包设学院2020年春节包装设计创意大赛,获奖按证书加分。
(16)“包罗万象,装在你我”包装知识推广活动。获奖按证书加分。
(17)包设学院“寝室文化节活动”获奖按证书加分。
(18)包设学院“新生杯”辩论赛。获奖按证书加分
(19)学院阳光啦啦操比赛,获奖按证书加分。
(20)学院迎新晚会节目审核工作人员、过审表演者加0.5分。
(21)足球赛获奖按证书加分。
(22)“552”心理知识竞赛,获奖按证书加分。
(23)包设学院2021年“学党史、知党恩、跟党走”主题知识竞赛,获奖按证书加分。
(24)2020年包设学院迎新工作人员加0.5分。
(25)参加炎帝广场志愿者活动加0.5分。
(26)2020年简历制作大赛,获奖按证书加分。
(27)2020年安全活动月手绘海报活动,获奖按证书加分。
(28)心灵五月,绘出青春活动。获奖按证书加分。
(29)包装设计艺术学院宣传部防诈骗知识竞赛活动工作人员加0.5分。
(30)“红心向党·感恩资助”全省大学生短视频创作大赛,按获奖加分。
(31)各地国防教育宣传调研工作按照名单加分。
(32)“金玉有值,安全无价”活动获奖学生按照证书加分,工作人员加0.5分。
说明: 如有其他可加分条款,均以学工办马胜亮老师签字为准加分。
4.加分条款说明及注意事项
(1)中国包装创意大赛按照省级学科竞赛加分;
(2)中国绿色环保包装与安全设计创意大赛按照按照省级学科竞赛加分;
(3)中国绿色包装结构设计大赛按照国家级学科竞赛加分。
(4)全国美育成果展演按照国家级学科竞赛加分。
(5)2021年春季的“五四”表彰的获奖证书依据2020年《学生手册》中的《湖南工业大学综合素质测评办法(实行)学生》第二章具体细则表9 先进个人或集体加分标准加分;
(6)2020年秋季湖南工业大学运动会依据2020年《学生手册》中的《湖南工业大学综合素质测评办法(实行)学生》第二章具体细则表10 文体艺术活动加分标准加分;
(7)2020年秋季的评优评先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校级各级别奖学金、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优秀班干部、优秀寝室、优秀班级、优秀寝室长是评选的2019-2020年度的,而现在是评选的2020-2021年度的优秀学生,所以不可以再加分;
(8)志愿者活动依据2020年《学生手册》中的《湖南工业大学综合素质测评办法(实行)学生》第二章具体细则表8 社会志愿服务加分标准加分。
(9)英语四、六级参照2020年《学生手册》中的《湖南工业大学综合素质测评办法(实行)学生》第二章具体细则表1 职业能力加分标准加分,三级参照初级,四级参照中级,六级参照高级。
(10)全国计算机等级参照2020年《学生手册》中的《湖南工业大学综合素质测评办法(实行)学生》第二章具体细则表1 职业能力加分标准加分,计算机二级参照初级。
(11)全国普通话证书参照2020年《学生手册》中的《湖南工业大学综合素质测评办法(实行)学生》第二章具体细则表1 职业能力加分标准加分,参照初级。
(12)发表在学院、校团委、学校网站、报纸以及经学院认定的自媒体的新闻稿作者(主要编辑等)依据2020年《学生手册》中的《湖南工业大学综合素质测评办法(实行)学生》第二章具体细则表5 发表文学艺术创作、宣传报道等作品加分标准加分。
(13)班委依据2020年《学生手册》中的《湖南工业大学综合素质测评办法(实行)学生》第二章具体细则表6 学生干部加分标准加分。
(14)防疫志愿者参照2020年《学生手册》中的《湖南工业大学综合素质测评办法(实行)学生》第二章具体细则表8 社会志愿服务加分标准加分。
(15)同一奖项、同一作品、同一论文、同一课题均只可以按照一次最高分值加分,不可重复。
(16)其他获奖证书均需要到学工办以马胜亮老师签字为准,不可私自加分。
(四)测评程序
1、成立班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委员会,测评小组由辅导员、班主任、班长、团支书和学生代表7人组成,评委会主任由辅导员或班主任担任,成员由班级推荐学生干部代表和非学生干部代表组成,非学生干部代表不得少于委员会总人数的三分之一。委员会名单确定后,应报学院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批准。
测评委员会的职责主要有:审定测评细则;审查加分依据;计算、审查班级同学的测评成绩;公布测评结果;答复同学的咨询。
各班测评时必须与班主任联系,并有班主任亲自把关,测评完毕及时将结果向全班反馈,确保无异议后由班主任审定签字后交学院测评委员会。
2、公布情况:班委会、班党支部、班团支部将本班一学年内学生考勤、奖励、惩罚情况(包括学校内外对本班学生所提供的奖惩情况)、学习成绩、社会工作、文体活动、劳动卫生及各类比赛结果按基础素质、发展素质、学习成绩三块提供给测评委员会并向全班公布。
3、学生自评:学生根据自身表现如实填写《湖南工业大学学生学年鉴定及综合素质测评表》,自我总结字数不少于500字,基本内容为个人本学年所取得成绩,存在的不足及努力方向。
4.测评委员会审查:测评委员会根据登记情况、测评细则学生个人总结等对学生自评分进行审查,增减得分。
5.公布测评结果:测评委员会向全班公布初评结果;三日内,学生可以对自己或他人的测评结果向测评委员会提出异议或申诉;一周内,评委会对异议或申诉进行复议,调整测评结果,并公布正式测评结果。
6、测评委员会鉴定:测评委员审议个人总结和小组鉴定意见,写出评语,交测评委员会主任审定后,填入《湖南工业大学学学生学年鉴定及综合素质测议表》。
7、学院审批: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各班测评结果进行审批,将填写完备的《湖南工业大学学生学年鉴定及综合素质测评表》加盖学院党委(或党总支)公章后留学院保存。
(五)测评要求
1.严格纪律,维护测评结果的权威性和严肃性。测评结果任何人不得私自更改。如有特殊情况确需变更的,须召开评委会会议进行复议。
2、学生对本人和他人的测评提出疑义或申诉,有关负责人必须认真受理和答复。学生有权向所在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诉,学生的申诉权应得到保护。
3、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关系到每一位学生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学校思想教育与管理工作的成效。各年级、各班级一定要加强宣传和动员工作,经常宣讲综合测评的意义和作用,使测评的指标体系和评分标准深入人心,起到规范言行的作用。
4、各班级要建立考勤簿、活动登记册等,严格执行考勤制度登记制度,使学生日常的思想品德、学习情况、组织纪律、集体活动及文体竞赛等情况都有原始的记载,为综合测评奠定可靠的基础。
5、评议小组需履行职责,按照相关条件公开、公平、公正的进行评议,不得存在承诺请客、事后给好处、分摊指标或直接指定干部等违规操作。评审小组成员不得利用评选的机会在评审前后徇私舞弊、接受学生宴请、索取财物等。
6、本办法未尽事宜可提交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商定,在不违背办法精神的前提下结合本院实际实施。
7、本办法自2020年9月1日起生效。
包装设计艺术学院
2021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