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装设计艺术学院
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为激励我校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促进学生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根据省财政厅、教育厅文件规定,现就我院关于开展2020-2021 学年度国家奖学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机构
成立本年度学院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小组,评议小组办公室设在包装设计艺术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组长:蔡海燕
副组长:马胜亮、余涵
成员:刘晓林、高晴、李静、吴淑芳、陈立欣、刘治秀、李哲、粟予珊
学生代表: 李兴旺、陈芳林、李蛟峰、蒋名兴
联系电话:0731-22183956
二、评选依据
请各学院严格按《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19〕19号)、《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的通知》(教财函〔2019〕105号)、湖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湘学助〔2021〕28号)、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的通知》(湘教发〔2012〕67号)、2021年《学生手册》中的《湖南工业大学国家奖助学金评定管理办法》、《湖南工业大学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及2021-2022学年国家助学金的通知》的要求进行评选。
三、名额分配
根据校资助中心下达的名额指标,我院统筹考虑各年级在校学生人数和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等因素,将湖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下达我院的国家奖学金名额分配至各年级。
年级 |
名额 |
2018级 |
1 |
2019级 |
1 |
2020级 |
1 |
合计 |
3 |
注意:1.原则上相同专业不重复; 2. 如有年级无合适人选,则其他年级择优推荐; 3. 原则上所有名额不集中在同一个年级。 |
四、评选条件
1.申请条件
⑴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⑵申请对象为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生中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品学兼优的学生;当年由专科学校升入本科学校(专升本)的学生,作为新生对待,不具备国家奖学金申请资格。
⑶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⑷遵守宪法、法律和社会公德,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无任何受处分记录;
⑸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⑹学习努力刻苦,学习成绩优异,上一学年的学业成绩不得出现不及格记录,
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前10%(含10%)的学生,可以申请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考评成绩排名没有进入前10%,但达到前30%(含30%)的学生,如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也可申请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但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经学校审核盖章确认。
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是指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艺术展演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具体是指:
①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②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的通过专家鉴定的高水平论文,以第一、二作者出版的通过专家鉴定的学术专著。
③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国际和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等竞赛中获一等奖(或金奖)及以上奖励。
④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通过专家鉴定的国家专利(不包括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
⑤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为国家争得荣誉。非体育专业学生参加省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高水平运动员参加国际和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集体项目应为上场主力队员。
⑥在艺术展演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参加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获得一、二等奖,参加省级艺术展演获得一等奖;艺术类专业学生参加国际和全国性比赛获得前三名。集体项目应为主要演员。
⑦获全国十大杰出青年、中国青年五四奖章、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等全国性荣誉称号。
⑧其它应当认定为表现非常突出的情形。
⑺大学期间至少获得一项校级以上(含校级)荣誉;
⑻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社会实践、创新能力、 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⑼转专业学生参评说明:
①上、下学年全年均就读一个专业的,学生在原专业有完整一学年成绩的在原专业参评;
②上、下学年全年均就读一个专业的,学生在现专业有完整一学年成绩的在现专业参评;
③学生上、下学年两个学期就读不同专业的,经教务核实,之前所在专业的科目成绩可以替换成现在就读专业的科目成绩的,替换完成后上交成绩单,经教务办核对后可到就读专业参评;
④学生上、下学年两个学期就读不同专业的,没有完整一学年的专业成绩的,请提供具体的成绩单,提交学院评议小组审核。
2.申报材料要求
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在湖南省学生资助管理系统中填写好,校资助中心审核后,直接导出,正反双面打印,每人一份一页。
⑵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中申请理由:①段首空两个字的位置;②一律不使用书信形式,不能出现“我”或“本人”字样;③申请理由 200 字以上;④用词规范,逻辑清晰,条理分明,语句通顺,无雷同,无错漏字(标点符号);⑤如实、详实、全面反映 政治思想、学习成绩、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⑶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中推荐理由:①段首空两个字的位置;②字数100字以上;③用词规范,逻辑清晰,条理分明,语句通顺,推荐对象之间无雷同(如A生和B生)或与学生本人申请理由无雷同,无错漏字(标点符号);④评价全面、客观、真实,段末需有表态性语句,如“同意推荐”等字样。
⑷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中院系意见:①段首空2格;②院系意见 100 字以上;③用词规范,逻辑清晰,条理分明,语句通顺,推荐对象之间无雷同(如A生和B生)或与学生本人申请理由无雷同,无错漏字(标点符号);④评价全面、客观、真实,段末需有表态性语句,如“经公示无异议,同意推荐”等字样。院(系)意见中院系公章处需加盖学院公章,申请审批表上签名处必须是手写签名,不能用手写体印章、公章等替代。
⑸学生获奖情况以2020-2021 学年的为主,如果材料不够突出,也可以把前一学年的获奖情况写进来(获奖情况的日期、名称和颁奖单位均按获奖证书上的信息填写)。
⑹申请理由、推荐理由和院系意见要认真填写,不能只罗列获奖情况,要用叙述性的语言描述该生情况,使人看后感到该生成绩优异,表现突出,确实符合国家奖学金评审条件,是大家学习的榜样。同时,要注意推荐意见与学生的相关信息要一致,不要前后矛盾(如:往年有学院审核不认真,表格中学生“基本情况”栏“政治面貌”填的是“预备党员”,可到“推荐意见”栏中,学生又变成了“正式党员”)。不同学生的申请理由、推荐理由及院系意见,不能雷同。
⑺学生的申请理由、推荐人推荐意见、学院意见的填写时间和学校意见的填写时间相差必须大于公示天数。(如:学生申请时间9月9日、推荐理由填写时间9月12日,院系意见9月22日)院系拟推荐学生名单确定后,应在院系范围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周六周日等法定节假日不算公示时间。
五、申报与评审程序
1、个人申请:凡符合国家奖学金评选条件的学生均可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
2、专业年级推荐
各专业年级成立国家奖助学金评议小组,组织本专业年级评议小组成员对所有提出国家奖助学金申请学生的相关条件和情况进行民主评议,评议结果反馈回所有提出申请的学生,同时将评议结果在专业年级内公示三天以上无异议后,将推选名单及相关材料报送学院。
专业年级评议小组成员:组长由年级辅导员担任;组员由各班主任和学生代表组成,学生代表名单及推荐结果应在专业年级内公示;
3、学院评审
学院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小组对各专业年级推荐上来的名单进行审核,将审核通过的名单在学院范围内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后,组织获得资格的学生填写相关表格,学院签署审核意见,并将学生信息录入国家奖助学金管理系统。按要求将相关材料报送校资助中心。
六、评审要求
1、学生应如实填写《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2、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实行在班级、年级、学院、学校范围内层层公示制度,杜绝弄虚作假行为。严禁在评选发放过程中出现请客送礼、拉票、截留、挪用资金现象;严禁工作人员在评选发放过程中违纪违规操作,一经查实,从严处理。
七、时间安排及需报送的材料
请高度重视,抓紧时间,认真组织评选,按时报送评选材料。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1、9月10日—9月16日,学院宣传动员,学生个人提出申请、辅导员或班主任推荐。9月16日之前请符合条件的同学将《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和所有的获奖证书原件给学院评议工作小组审核,请在中午11点前将材料交到年级辅导员处。
2、9月17日-9月24日,学院开展相关评审工作,并将评审结果在学院范围内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 5 个工作日,学院最迟公示时间为:9月24日-9月30日,公示结果无异议后,学院提交公示同学的相关材料至资助中心。
包装设计艺术学院
2021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