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装设计艺术学院关于开展2020-2021 学年校级学生奖学金及评先评优工作的通知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鼓舞和激励广大学生勤奋学习,促进争先创优活动的广泛开展,根据工 作安排,2019-2020 学年校级学生奖学金及评优评先工作即将开展,各项工作将严格遵照 2020年版《学生手册》执行,请各学院认真总结 2019-2020 学年学生工作的成果,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做好此次评选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机构
成立本年度学院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小组,评议小组办公室设在包装设计艺术学院学生工作办 公室:
组长:蔡海燕
副组长:马胜亮、余涵
成员:刘晓林、高晴、李静、吴淑芳、陈立欣、刘治秀、李哲、粟予珊 学生代表: 李兴旺、陈芳林、李蛟峰、蒋名兴
联系电话:0731-22183956
二、奖项设置
1、个人奖项:
(1)校级奖学金:特等、一、二、三等 (2)三好学生标兵
(3)三好学生 (4)优秀学生干部
(5)优秀寝室长 (6)单项奖学金
2、集体奖项:
(1)先进班级 (2)文明寝室
特别说明:三好学生与三好学生标兵不重复参评及上报,校级和院级优秀学生干部名额不得 重复申请和上报。
三、参评对象
1、参评对象为湖南工业大学 2018-2020 级四年制在校在籍本科生、2017 级 5 年制在校在籍本科生、2019-2020 级在校在籍专科生(不包括下列第 2 条的学生);
2、进修生、委培生、2020 年预科生、2021 年专升本学生及因学籍异动(休学、退学、入伍等) 在奖项评选期内不在校的学生不得参评;
3、优秀学生干部的参评对象为:2020-2021 学年内任职的校院两级团学会干部、各班班委会干部及各学生社团负责干部、就业服务中心学生干部等(不包括上列第 2 条的学生);
4、个人单项奖参评学生必须为 2020-2021 学年在校在籍的本专科生(不包括上列第 2 条的学生),申请参评奖项必须在 2020 年 9 月 1 日—2021 年 8 月 31 日期间获得的奖项,2022 届毕业生符合单项奖申报参评条件的,获奖时间可放宽至 2021 年 10 月 31 日。
四、评选标准
详见 2020 年《湖南工业大学校级学生奖学金及评先评优实施办法》。重点:
特等奖学金:加权平均分 90 分以上,单科不低于 85 分,考查成绩优秀,体育良好以上;
一等奖学金:加权平均分 85 分以上,单科不低于 80 分,考查成绩良好以上,体育良好以上;
二等奖学金:加权平均分 80 分以上,单科不低于 75 分,考查成绩良好以上,体育及格以上;
三等奖学金:加权平均分 75 分以上,单科不低于 70 分,考查成绩及格以上,体育及格以上;
三好学生:加权平均分 80 分以上,单科不低于 75 分,综测班级排名前十;
三好学生标兵:加权平均分 85 分以上,单科不低于 80 分,综测班级排名前三;
个人单项包含专业学科竞赛奖,学术科研奖,文体优秀奖,精神文明奖。
五、评选细则
1、校级奖学金必须达到学校规定的平均分和单科成绩要求,在成绩符合要求的情况下,个人综合测评分得分较高的学生优先;
2、二等校级奖学金的名额必须优先给予符合一等校级奖学金平均分和单科成绩要求,个人综合测评分得分较低,未能评选上一等校级奖学金的学生,剩下的名额再根据二等校级奖学金的成绩要求展开评选。以此类推;
3、如果班级或专业缺少符合条件的学生,其名额将由年级按专业择优评选;如年级再无符合条件学生,将由学院按年级择优评选;
4、2020-2021 学年有处分的学生不能参评(个人单项奖除外);
5、申报个人评奖评优的,2020-2021 学年成绩不能有不及格记录。辅修第二学位课程成绩结果不影响学生参评资格,辅修第二学位课程有不及格的需提供学校教务处证明。
6、请申请先进班级和优秀寝室的学生将申请材料及时提交给年级评议小组,年级评议小组将组织差额评审。
各班级请于 11 月 17 日前将班会记录表和班级评议表上交给评议小组(由年级辅导员代收);
7、严格按照学生全学年的综合测评成绩、2020 年版《学生手册》及本通知要求,初评推荐出校级学生奖学金和评优评先名单,公示 5 个工作日后报学生工作部(处)。
六、工作要求
1、为保证校级学生奖学金及评优评先评选质量,真正树立典型,各专业年级须成立以年级辅导员为组长,以各班主任和学生代表为(学生代表名单应公示)组员的校级奖学金及评优评先评议小组,组织本专业年级评议小组成员对所有提出申请学生的相关条件和情况进行民主评议,将评议结果反馈给所有提出申请的学生,同时将评议结果在专业年级内予以公示。
2、所有名额分配的比例都必须与实际学生数比例相符,且名额分配情况必须在全院范围予以公开。评选过程中应杜绝直接指定的现象,对在评优评先工作中有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取消其评奖资格,扣除下学年的奖励指标,并对涉事人员公开批评,直至行政纪律处分,对事后才查出的作假行为,追回为其所颁发的奖金和荣誉证书,并追究相应责任。
3、因评优评先把关不严导致上报的评优名单有不符合评优条件者,学校将严格查处,并取消评优资格,且不得增补替代。
4、转专业学生参评校级奖学金及评优评先的特别说明:若上学年全年均就读原专业的,且属于学院内转专业的学生,在现学院参评;若上学年全年均就读原专业,且属跨学院转专业的,学生到原学院(转专业前所在学院)参评,学院不得以学生已离开此学院为由不让学生参评。
5、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各学院在初评推荐名单申报前必须进行公示,征求意见,接受监督。
附件:2020-2021 学年校级奖学金及评优评先名额分配表
包装设计艺术学院
2021 年 11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