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装设计艺术学院2021-2022学年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方案
为激励我校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促进学生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根据省财政厅、教育厅文件规定,现就我院关于开展2021-2022 学年度国家奖学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机构
成立本年度学院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小组,评议小组办公室设在包装设计艺术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组长:蔡海燕
副组长:马胜亮、余涵
成员:刘晓林、高晴、吴淑芳、陈立欣、刘治秀、李哲、粟予珊、殷畅
学生代表: 陈芳林、李蛟峰、高凡媛、刘坤宇、刘伟琪、赵兰芳、彭梦展
联系电话:0731-22183956
二、评选依据
按《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310号)、《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的通知》(教财函〔2019〕105号)、湖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湘学助〔2022〕29号)、《关于启用国家奖学金评审系统与做好系统全面应用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22〕49号)的要求进行评选。
三、名额分配
根据校资助中心下达的名额指标,我院共计3个名额。学院评议小组将对各年级推荐上来的学生进行择优推荐,详见评审与申报程序。
四、评选条件
1.申请对象
全日制在校本科生中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专升本入学后第二年,品学兼优的学生。
2.申请条件
⑴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⑵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⑶遵守宪法、法律和社会公德,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无任何受处分记录;
⑷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⑸学习努力刻苦,学习成绩优异,上一学年的学业成绩不得出现不及格记录;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前 10%(含 10%)的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奖学金。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考评成绩排名没有进入前 10%,但达到前 30%(含 30%)的学生,如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但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经学校审核盖章确认。
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是指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艺术展演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具体是指:
①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②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的通过专家鉴定的高水平论文,以第一、二作者出版的通过专家鉴定的学术专著。
③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国际和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等竞赛中获一等奖(或金奖)及以上奖励。
④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通过专家鉴定的国家专利(不包括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
⑤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为国家争得荣誉。非体育专业学生参加省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高水平运动员参加国际和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集体项目应为上场主力队员。
⑥在艺术展演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参加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获得一、二等奖,参加省级艺术展演获得一等奖;艺术类专业学生参加国际和全国性比赛获得前三名;集体项目应为主要演员。
⑦获全国十大杰出青年、中国青年五四奖章、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等全国性荣誉称号。
⑧其它应当认定为表现非常突出的情形。
(6)大学期间获得不少于2项校级及以上荣誉或奖励;
(7)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社会实践、创新能力、 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8)转专业学生参评说明:
①上、下学年全年均就读一个专业的,学生在原专业有完整一学年成绩的在原专业参评;
②上、下学年全年均就读一个专业的,学生在现专业有完整一学年成绩的在现专业参评;
③学生上、下学年两个学期就读不同专业的,经教务核实,之前所在专业的科目成绩可以替换成现在就读专业的科目成绩的,替换完成后上交成绩单,经教务办核对后可到就读专业参评;
④学生上、下学年两个学期就读不同专业的,没有完整一学年的专业成绩的,请提供具体的成绩单,提交学院评议小组审核。
五、申报与评审程序
1、个人申请
凡符合国家奖学金申请条件的学生均可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
2、年级推荐
(1)年级成立国家奖助学金评议小组,年级评议小组成员组成:组长为年级辅导员,组员为各班主任和学生代表,学生代表名单应在年级内公示;
(2)组织本年级评议小组成员对所有提出国家奖学金申请学生的相关条件和情况进行民主评议,评议结果反馈给所有提出申请的学生,同时将评议结果在年级内公示三天无异议后,将推选名单及相关材料报送学院。
(3)各年级推荐学生不超过3人,推荐学生年度综合测评应在专业年级排名第一。
3、学院评审
(1)学院成立由分管学生工作的书记或副书记任组长、年级辅导员及3名以上学生代表(学生代表名单应公示)为成员的学院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小组;
(2)学院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小组对各年级推荐上来的名单进行评议,在符合各项申请条件情况下,以当学年综合测评分排名优先推荐;
(3)将审核通过名单在学院内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将初审结果及相关材料提交学校资助中心。
六、评审要求
1、学生应如实填写《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2、国家奖学金与国家励志奖学金在同年度内不能同时获评,但均可再申请获得国家助学金;
3、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实行在班级、年级、学院、学校范围内层层公示制度,杜绝弄虚作假行为。严禁在评选发放过程中出 现请客送礼、拉票、截留、挪用资金现象;严禁学院班级学生平分、冒领奖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平分助学金等现象;严禁工作人员在评选发放过程中违纪违规操作,一经查实,从严处理。
七、时间安排
请高度重视,抓紧时间,认真组织评选,按时报送评选材料。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1)学生申请时间:2022年9月14日—9月26日
(2)专业年级推荐时间:2022年9月26日—9月28日
(3)学院初评及公示时间:2022年9月30日—10月11日
八、个人报送材料
①《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纸质档1份,不贴照片。(注:统一填写《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用于学校评审,省中心系统审核通过后,资助中心会通知大家在省资助系统内导出《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并双面打印,每人一式三份,所有签名处必须手写,不得使用手写体签章。
②《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中填写的主要获奖情况对应的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和复印件请按获奖情况中的顺序依次放好到资助中心审核后退回原件)、其他方面表现突出的证明材料。
③加盖学院教务办公章的学生学年成绩单。
包装设计艺术学院
2021 年 9 月19日
附件1:
2021-2022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学校: 院系: 学号:
基本情况 |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年月 | |
政治面貌 | | 民族 | | 入学时间 | |
专业 | | 学制 | | 联系电话 | |
身份证号 | | | | | | | | | | | | | | | | | | |
学习情况 | 成绩排名: / (名次/总人数) | 实行综合考评排名: (选填“是”或“否”) |
必修课 门,其中及格以上 门 | 如是,排名: / (名次/总人数) |
主要获奖情况 | 日期 | 奖项名称 | 颁奖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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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理由(200字) | 申请人签名(手签): 年 月 日 |
附件2: 2021-2022学年国家奖学金数据填报注意事项
现将湖南省2022年(2021-2022学年)本科生国奖系统数据填报注意事项下发,请仔细阅读,按要求进行系统填报工作:
数据填报审核要点
1.等额报送:避免出现学院报送数大于或少于指标分配数的情况。
2.学生信息完整:学生申请表中的联系电话必须填写,如无数据,请在学生信息管理栏目进去补齐信息,学院先在学生信息管理模块查找相应学生,在学生信息数据中填写联系电话,系统将同步到申请表。
3.参评对象年级要求:国家奖学金必须是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的学生。其中当年由专科学校升入本科学校(专升本)的学生,作为新生对待,不具备国家奖学金申请资格。
4.审核推荐学生的学制和入校时间、政治面貌等是否符合逻辑,学生如果曾经休学或者五年制本科的,在报送的纸质档建议名单中备注说明。
5.申请表中必修课和及格课程门次均是以2021-2022学年为界定,必修课包含必选课(即所有同学本学年都要学的课程),同一年级专业如果推荐了两名同学,应当保证其必修课科目数一致;学习成绩、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应符合前10%要求。(往年个别学院填写、审核不认真,同一年级、同一班级的课程门次、学生排名“总人数”不一致)。
6.推荐学生“获得的奖项”一栏不允许为空,如果为空,不符合参评国奖条件。学生获奖情况以2021-2022学年的为主,材料不够突出的情况下,也可以将前一学年的获奖情况填写进去。(获奖情况的日期、名称和颁奖单位均按获奖证书上的信息填写,颁奖单位用全称,颁奖单位较多的,只填写排列第一的单位,再加上“等几部门”,如“教育厅等3部门”。)
7.申请理由、推荐理由、院系意见均围绕政治思想、学习成绩、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几方面进行阐述。不能只罗列获奖情况,要用叙述性的语言描述该生情况,使人看后感到该生成绩优异,表现突出,确实符合国家奖学金评审条件,是大家学习的榜样。同时,要注意以上三项与学生的相关信息要一致,不要前后矛盾(如:往年有学院审核不认真,表格中学生“基本情况”栏“政治面貌”填的是“预备党员”,可到“推荐意见”栏中,学生又变成了“正式党员”。类似细节各学院一定要认真核查)。
申请理由:应全面详实,能够如实反映学生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段首空2格,字数200—250字;一律不使用书信体格式,不能出现“我”或“本人”字样;要求用词规范、逻辑清晰、条理分明、语句通顺,内容无雷同;无错别字、不漏字,不错漏标点符号。
推荐理由:段首空2格;字数100—150字;用词规范,逻辑清晰,条理分明,语句通顺,推荐对象之间无雷同(如A生和B生)或与学生本人申请理由无雷同,无错漏字(标点符号);评价全面、客观、真实,段末需有表态性语句,如“同意推荐”等字样。
院系意见:段首空2格,字数100—150字;用词规范,逻辑清晰,条理分明,语句通顺,推荐对象之间无雷同(如A生和B生)或与学生本人申请理由无雷同,无错漏字(标点符号);评价全面、客观、真实,段末需有表态性语句,如“经公示无异议,同意推荐”等字样。
院(系)意见中院系公章处需加盖学院公章,不能用学院学工办、学院党委(党支部)公章代替;申请审批表上签名处必须是手写签名,不能用手写体印章、公章等替代。
8.各学院应关注系统数据情况,及时与资助中心保持沟通,对于退回的数据应进行跟踪,按照要求及时整改,重新提交后等待再次审核。
9.日期填报要求:学生的推荐理由、院(系)意见的填写时间,院(系)意见和学校意见的填写时间相差均必须大于或等于五个工作日,周六、周日、中秋节、国庆节假期等法定节假日不计入公示时间。建议:
(1)学生的申请日期写:2022年9月14日—9月24日之间;
(2)学院老师推荐日期填写:2022年9月26日—9月28日之间;
(3)院系审核日期统一填写:2022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