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寻访 “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
时间:2018-1-8
一、活动时间
2017年11月至2018年5月
二、活动主题
青春自强·励志华章——不忘初心跟党走、青春共筑中国梦
三、举办机构
主办单位:共青团中央、全国学联
承办单位:中国青年报社、中国高校传媒联盟
协办单位:新东方教育科技集团
官方网站:中青在线
四、奖励设置
1. “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10名,每人可获得荣誉证书和10000元“中国大学生新东方自强奖学金”;
2. “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100名,每人可获得荣誉证书和5000元“中国大学生新东方自强奖学金”;
3.“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提名奖获得者1500名,每人可获得荣誉证书和2000元“中国大学生新东方自强奖学金”;
4.优秀组织院校奖10名,每校可获得荣誉证书;
5.优秀组织个人奖10名,每人可获得荣誉证书。
五、报名条件
1. 普通高校(含民办、高职)全日制本、专科生和研究生;
2. 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业成绩优良,品行端正,热心公益,乐观向上;
3. 在爱国奉献、道德弘扬、科技创新、自主创业、志愿公益等方面有突出的事迹或成就,在当代大学生中能够起到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榜样作用;
4. 本人事迹在校园媒体或其他社会媒体上有过相关报道或介绍,取得较大反响;
5. 往届“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和“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提名奖”获得者不再参加本次活动。
六、活动安排
今年的寻访“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将继续推动构建“全国-省-校”三级活动体系。各省级团委、高校团委要以“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寻访活动为契机,举办省级、校级寻访“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各省级团委向团中央推报的“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人选应从各省级“大学生自强之星”中产生;省级“大学生自强之星”候选人应从各高校“大学生自强之星”中产生,且省级“大学生自强之星”名额分配应覆盖到所在范围内的所有高校,具体安排详见活动官网(点击文末"阅读原文")。
七、“青年自强·励志华章——寻访我身边的自强之星”好新闻奖
1. 活动时间:2017年11月至2018年2月。
2. 采访对象:本校本年度确认参选“自强之星”的同学或往年“自强之星”获选者。
3. 稿件形式:文字、图片、视频等。
4. 提交形式:所有好新闻奖的参选人员,需要在采访的本校“自强之星”稿件刊发后,将稿件链接和原文发送到电子邮箱(selfstar@qq.com),刊发平台可以是校园网、校刊等校内媒体,也可以是微博、微信公众账号等新媒体。
5. 奖励形式:所有获选作品,将择优在中青在线网站署名刊发,同时获奖作者将得到由活动组委会颁发的获奖证书。
未尽事宜请与中国青年报社、团中央学校部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