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我校严格按照省、市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学生的学杂费和住宿费。对经济困难学生我校将进一步完善“奖、贷、助、勤、补、免、缓”的有关措施,学生不会因经济困难而辍学。学校主要采取如下措施:(1)提高奖学金总额和增加奖励项目,扩大奖励面。(2)学校设立贫困生助学基金会,定期为经济困难学生发放助学金。(3)学校设有勤工助学服务机构,帮助经济困难的学生联系并合理安排一些适合学生特点且力所能及的社会工作。(4)学校与国家开发银行湖南省分行签订了国家助学贷款协议,每年将为经济困难的大学生提供国家助学贷款。(5)发放困难补助,争取社会资助等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