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设学院资料室图书借阅制度
时间:2007-3-28
为迎接本科教学评估和规范学院图书资料管理,经报院领导研究决定,于2007年6月1日起实施新《包设资料室图书借阅制度》(见附件)。资料室将于新制度实施前进行资料整理、清查。请各位教职工于6月1日之前来资料室办理相关手续:
1、超过借阅期限者办理归还或续借手续
2、资料遗失、损坏者办理备案手续
3、逾期不办理相关手续者视遗失处理
附件:
教职工借阅图书规定
为规范资料室图书管理,经报请学院研究通过,请所有教职工借书时自觉遵守如下规定:
1、持借阅证或工作证借阅
2、书包等个人物品请在外面妥善保管后方可入内
3、每人可借图书和杂志各10本(合订本杂志为5本),时间为4个月,愈期可续借1个月
4、本年度新杂志和标价300元以上的图书恕不外借
5、请爱护书籍,归还时有遗失或损坏(卷页、涂抹、圈点等现象)照价赔偿
6、如果有脱页,请妥善整理好后再归还
7、图书、杂志愈期不归还,予以0.1元/天的罚款,所罚款项在其年终奖内扣除
8、本制度从2007年6月1号开始实施
研究生借阅图书规定
为规范资料室图书管理,经报请学院研究通过,请所有研究生借书时自觉遵守如下规定:
1、持借阅证或学生证借阅
2、书包等个人物品请在外面妥善保管后方可入内
3、每人可借图书和杂志各5本(合订本杂志为2本),时间为4个月,愈期可续借1个月
4、本年度新杂志和标价300元以上的图书恕不外借
5、请爱护书籍,归还时有遗失或损坏(卷页、涂抹、圈点等现象)照价赔偿
6、如果有脱页,请妥善整理好后再归还
7、图书愈期不归还,予以0.1元/天的罚款,所罚款项在毕业前统一结算
8、本制度从2007年6月1号开始实施
包设学院资料室
2007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