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7年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
时间:2006-12-21
各教学院(系)和有关单位:
为做好2007年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迎接2008年教育部对我校的本科教学水平评估。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教高厅[2004]14号)和我校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相关规定,结合湖南省教育厅对2006年毕业设计(论文)抽查的要求以及我校三次抽查部分专业毕业设计(论文)存在的问题,现将2007年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安排如下,请各院(系)遵照执行。
1.学校进一步规范了2007年的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一是学校分别印制了理工类专业、经管文法类专业、外语类专业和艺术类专业的《湖南工业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手册》,学生和指导教师人手一册。二是规范了学生实习工作,采用学校统一印制的《湖南工业大学学生实习手册》代替原来的《学生实习日记》,对带队教师则印制了《湖南工业大学教师指导实习手册》,学生实习之前按班级到教务处领取。
2.由各院(系)应组织全体指导教师和相关工作人员,认真领会《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精神和教育部本科教学水平评估方案中对毕业设计(论文)要求的内涵,结合本专业2006年毕业设计(论文)抽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改进措施以加强2007年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并修订各专业毕业设计(论文)指导书以提高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的教学质量。
3.各院(系)成立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对照学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流程,制定2007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计划,工作计划要体现毕业设计(论文)过程的规范化管理,要有切实有效的措施保证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的进一步提高。毕业设计(论文)各阶段工作时间要具体明确,包括①毕业设计(论文)课题的公布与双向选择;②指导教师的安排;③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的下达;④审核开题报告;⑤各层次的中期检查;⑥毕业答辩;⑦毕业设计(论文)教学质量评估及总结;⑧材料归档等。
4.各院(系)要严格审核毕业设计(论文)选题,指导教师每届指导的课题题目较之往年必须有半数以上的更新且选题要符合专业培养目标,这也是2008年教育部本科教学水平评估重点检查的内容之一。各院(系)应努力将论文课题与教师科研相结合、与生产实际相结合;人文学科要选择反映社会实际问题的课题;鼓励学生去企事业单位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在企业单位“真题真做”。课题要向学生公布,做好双向选题工作,做到1人1题(或1人1个独立内容)。指导学生的人数应符合学校的相关规定。(文科、艺术类专业不超过10人,理工类专业不超过8人,助教和副教授合带不超过3人。)
5.各院(系)要规范学生的开题工作,每个学生必须按照程序在本学期第19周完成开题报告的撰写,指导教师和教研室审核合格后才能开始后续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第二十周教务处将对2007年的选题及开题报告进行专项检查,本学期没有按照要求完成开题任务学生将按照延误的时间推迟答辩和毕业。
6.各院(系)按照10%~15%的比例严格控制在校外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学生。并要求学生在毕业实习完成后,填写《学生自行联系毕业设计(论文)申请表》,经各院(系)主管领导同意后可以推迟到第十三周返校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未提出申请的学生必须按照教学计划按时返校。在校外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学生在毕业设计(论文)评阅通过后必须参加各院(系)举行的公开答辩。教务处将从第十周开始对学生返校情况进行专题检查。
7.各院(系)应成立毕业设计(论文)答辨委员会和答辩小组,有条件的专业应邀请校外专家参加答辩工作。答辩应重点考察学生在进行毕业设计(论文)时自己独立完成的工作内容以及完成的效果如何等方面的内容。各专业可根据实际情况,分批分类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建议采用预答辩和正式答辩两轮答辩制,以便发现问题。
8.各院(系)要认真执行学校有关毕业设计(论文)文件的精神,将毕业设计(论文)质量评估贯穿在整个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过程中,特别要提醒指导教师不得把前几届的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提供给本届学生,以免学生抄袭。一旦发现抄袭,学生不得毕业且要追究指导教师责任。各院(系)要通过自查自评及时了解和解决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从而达到提高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的目的。
9.2007届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应于2006年6月23日全部结束。
10.2007届毕业设计(论文)归档材料与归档时间要求见附件。
11.相关电子文档可在湖南工业大学校园网教务处主页单位公告栏下载。
12.注意事项:
⑴毕业设计(论文)课题必须事先出题,选题必须符合专业培养目标要求,原则上工科和艺术类学生必须是毕业设计,文科和理科是毕业论文。
⑵2007届毕业设计(论文)格式分为经管文法类专业、理工类专业、外语类专业和艺术类专业四种格式要求。必须按照学校的毕业设计(论文)格式和装订顺序严格要求学生,文章的排版和字体格式须符合要求,达不到要求的必须重做。
⑶毕业设计(论文)字数必须达到规定要求,特别是中文摘要和英文摘要的字数必须达到400字左右的要求。
⑷除艺术类专业外,其他专业指导教师必须提供1篇与学生专业相关的外文复印件供学生翻译成中文(翻译后达3000汉字),英语专业学生则须提交一篇第二外语译文(3000汉字)。
⑸理工类专业设计说明书或论文要求15000字以上,文科类专业论文要求10000字以上,艺术类专业设计说明书要求在3000字以上。
⑹各院(系)按照学生人数的3%向教务处推荐2007年优秀毕业设计(论文)。
附件:
1、2007届毕业设计(论文)归档材料与归档时间要求
2、2007年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表格汇总(见教务处网页)
附件1:
2007届毕业设计(论文)归档材料与归档时间要求
内 容 | 校存档 (份) | 院(系)存档(份) | 交教务处 时 间 | 备 注 |
院(系)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计划 | 1 | 1 | 12月上旬 | 包括电子文档 |
院系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制度 | 1 | 1 | 12月上旬 | 包括电子文档 |
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 1 | 1 | 12月上旬 | 包括电子文档 |
毕业设计(论文)课题任务书 | | 1 | 12月上旬 | 包括电子文档 |
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一览表 | 1 | 1 | 12月上旬 | 包括电子文档 |
毕业设计(论文)课题一览表 | 1 | 1 | 12月上旬 | 包括电子文档 |
毕业设计(论文)开题报告 | | 1 | 1月上旬 | 包括电子文档 |
毕业设计(论文)前期检查表 | 1 | 1 | 3月下旬 | |
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报告 | 1 | 1 | 4月下旬 | |
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委员会名单、答辩分组安排表 | 1 | 1 | 5月中旬 | 包括电子文档 |
毕业设计(论文)答辩记录表 | | 1 | 6月23日前 | |
毕业设计(论文)材料 | 1 | 1 | 6月23日前 | 包括电子文档 |
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推荐表及名单汇总表 | 1 | 1 | 6月23日前 | 包括电子文档 |
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一览表 | 1 | 1 | 6月下旬 | 包括电子文档 |
院(系)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 | 1 | 1 | 7月上旬 | 包括电子文档 |
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汇总光盘 | 1 | 1 | 7月上旬 | |
注:
20届
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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