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掀起学习《湖南省社会信用条例》热潮
为深入学习贯彻《湖南省社会信用条例》,进一步营造诚实、 自律、守信、互信的社会信用环境。9月27日下午,我院组织全体教职工在崇美楼129报告厅集中学习《湖南省社会信用条例》。
会上,院党委书记刘宏全面解读了《湖南省社会信用条例》内容,向全体教职工普及和解读相关知识,引导教职工正确关注自身信用,提高诚信能力,增强社会信用主体法治意识和契约精神,塑造“模范守信,带头守信”的良好形象。
会后,学院各系部、各党支部、学工系统组织广大师生进行宣传和解读,持续通过多种形式掀起学习热潮,营造了“学条例、重信用、讲诚信”的守信氛围。
《湖南省社会信用条例》由省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并于2022年9月1日正式施行。《条例》是我省第一部关于社会信用建设的地方性法规,标志我省社会信用建设工作迈入了法治化、规范化新阶段。《条例》的颁布实施,有利于更好发挥社会信用在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优化营商环境、创新社会治理、促进高质量发展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有利于解决当前我省社会信用建设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对于我省社会信用建设发展具有里程碑意义。
(文美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