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教育部、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录取的相关文件精神,为切实提高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质量,探索符合创新拔尖人才选拔特点的博士生人才选拔模式,现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考察、客观评价和科学选拔的原则,择优选拔,确保质量,按需招生,宁缺毋滥。
2.加强对考生以往学术业绩与水平的考评,强化对考生学术潜力和创新能力的考察。
3.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在招生过程中切实做到尊重考生、服务考生,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任何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行为,一经查实即取消录取资格。如发现申请人提交虚假材料、作弊及其他违纪行为,将根据学校规定严肃处理。
二、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1、学院成立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院长担任,分管副院长和党委书记担任副组长,全面负责本学院的招生工作。
组长:朱和平
副组长:唐秋玲、贺林龙
纪检委员:蔡海燕
领导小组办公室:刘晓林
学院成立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组长由学院党委书记担任,负责监督检查学院招生工作的各个环节,并受理考生举报、投诉等事宜。
电话:0731-22182086
三、工作程序
(一)网上报名
报考我校的考生须在我校指定的博士生网上报名系统中提交报名信息,并网上支付报名费。
(二)提交申请材料
考生网报成功后,按照《湖南工业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要求,将资格审查材料于5月20日之前提交到包装设计艺术学院研招办,资格审查材料邮寄地址:湖南省株洲市泰山西路88号湖南工业大学崇美楼217办公室,邮编:412007 收件人:刘老师 电话:13873382336。
(三)资格审查
学院对所有考生的基本条件进行审核,以下不符合《湖南工业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的情况视为自愿放弃报考资格,不安排参加考试。
1.年龄超过45周岁;
2.未获硕士学位的人员或非应届硕士毕业生;
3.考生的学科专业背景与所报考专业不相同相近。
4.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报考资格审查材料、或提交的报名资格审查材料不符合要求且未按时补齐的考生。
5.未在规定时间内在学信网报名系统内交报名费。
(四)初试
初试考试均为闭卷笔试,采取现场考试的方式。
1.初试时间:
5月24日下午14:30-17:30英语;
5月25日上午8:30-11:30设计学原理;
下午14:30-17:30设计学专题论文写作;
2.初试地点:崇美楼301室
考生凭身份证和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打印的《准考证》参加考试。
3.学院博士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初试成绩和招生名额划定进入复试的分数线报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对外公布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
(五)复试
1.复试时间:5月28日上午8:30-12:00;
2.复试地点:崇美楼310室
3.博士研究生复试实行差额复试,复试比例:1:2。
4.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每个考生准备8~10分钟PPT汇报
5.学院成立复试考核小组,考核工作小组对考生进行综合面试考核,判断考生是否具备博士研究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
(六)成绩
考生综合成绩=初试成绩×30%+复试成绩×70%。
(七)体检
1.考生须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进行体检。
2.并在拟录取名单公布后1个星期内,将个人的有效体检报告交至录取学院。
3.未按时提交体检报告或体检不合格者,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八)录取
1.复试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2.考核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替考、或政治思想道德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或弄虚作假的,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3.学术不端者,一经发现不予录取。
4.我校只招收全日制脱产学习的博士生。考生在录取前须将全部人事档案转入我校,脱产在校学习。报考前已工作的在职考生,在录取名单公示前应提供从原单位离职的证明材料。未按规定时间办理档案调转手续或档案审查不合格的考生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经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在研究生院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天。
公示期满后,如无异议,申请者完成调档程序后,研究生院向拟录取新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四、招生纪律
1.接受学校及学生投诉监督:
举报电话:0731-22182086,0731-22183677,
举报邮箱:66217531@qq.com
2.招生过程中任何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行为,一经查实即取消录取资格。如发现考生提交虚假材料、作弊及其他违纪行为,将根据学校规定严肃处理(包括取消录取资格直至取消学籍等)。
湖南工业大学包装设计艺术学院
2025 年 5月 18 日